我和老公是2002年在广州认识的,那时候我在广州上班,他也是。他是汕头人,比我大5岁,给我的初次印象是人很实在、很可靠,交往差不多一年之后,我们就同居了,而办理结婚登记是在2006年的11月份,那时候,我怀孕已经4个月了。去年6月份,我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从此就留在汕头跟公公婆婆一起生活,我老公则继续在广州,偶尔回来看我们一下。
去年有一次他回家时,我不经意看到他手机上发出去的一条信息,语气十分暧昧,凭直觉,这是他发给一个女人的。我当时看了心头好像被什么扎了一下,很疼,但是我拼命地忍住了,我不动声色地记住了那个电话号码,却什么也没有说。我在心里想,仅凭一条信息能说明什么?再说了,假如他真的有什么的话,那么你一闹,也许会把他推得更远,男人往往就像小孩,心很逆反,你越是拽紧他,他越是想往外挣脱,你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也许他反而会回来。其实我自我感觉不是一个特别小心眼的女人,对他的这种猜疑也绝非杯弓蛇影,事实上,男女之间的事情是很微妙的,从一些细小的变化特别是夫妻生活上的异样,我就能感觉出他的变化。按理说,经过我10月怀胎的“长假”,他在性方面应该是比较饥渴的,加上我们两地分居,更应该是“小别胜新婚”,可是,事实上却是,他回家的次数很少,而且每次都是来去匆匆,最短的一次,他在家里呆的时间还不到半个小时!难得回一趟家,我却没有感觉到他的激情,相反,有时候我主动,他却总是以“身体太累”推辞。
细数起来,自从我去年生完孩子到现在9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的夫妻生活只有4次,这正常吗?是啊,他的确是很累,每次都是自己开车回来,跑几百公里远,且经常是只呆上一宿就匆匆走了,能不累吗?但是,女人的直觉还是告诉我,这只是一个借口。尽管如此,我又能说什么呢?假如强求,就变成我的不是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妻子,哪有不以老公的身体为重的?但是,我是一个女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健全的女人,我总是站在他的角度为他着想,而他呢?替我想过什么了?
很多时候,我想要的他都不能给,我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我想,其实男人一个人在外面拼搏也不容易,偶尔有“应酬”也在所难免,甚至他偶尔“偷腥”我都可以理解,只要他偷吃完记得擦嘴巴,不要留下什么后患就好了。然而,我万万没有想到,过年他回来时却告诉我,要我“接受”他的另一个女人。
他是农历腊月28回家的,在家呆的那几天他总是一副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样子,好不容易捱到正月初三,他就说要到潮阳去,在那边过一宿才回来。看他这样,我忍不住就问他:“你怎么在家呆不住呀?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了?“他竟然回答说:“是的。”他这么坦率,我反而一下子愣住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接着说:“我们在广州已经同居了,我这次回来就是想告诉你这件事的。”听他这么说,我当时的感觉是整个天都塌下来了!想一想,我跟他从相识到恋爱到结婚,至今已经整整6年了,当初跟他走到一起,他可以说一无所有,我图的不就是因为他实在、可靠吗?结婚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头等大事,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尤其如此,我跟他恋爱和同居的阶段,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我也对未来的婚姻充满了憧憬和遐想,说实话,那个年龄的心智对婚姻能有多少理解?没想到的是,我们是“奉子成婚”,仓促成婚,我们连婚礼也省了,甚至,我连一个象征结婚的戒指也没有,就连结婚登记也是“例行公事”的机械,所有的一切,都完全颠覆了我之前对于婚姻的想像。说我不感到失落那不是实话,但这种惆怅并没有在我的情绪里停留多久,很快便烟消雾散了,我在心里说服自己,只要他对我好,那才是最实在的,也是我真正想要的,其他的一切,就算是浓墨重彩花团锦簇,那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我要它做甚?我生下孩子之后一直在汕头跟我公公婆婆住,他除了每个月给我婆婆生活费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外,就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我的零花钱都是自己以前的积蓄,即便这样,我也毫无怨言。可是,可是,我这样无怨无悔等来的竟然是他的背叛!我问他:“就是那个人吧?”我指的是他手机信息中的那个号码主人。果然,他承认了,毫不避讳。他说,他跟她说过自己有老婆孩子的了,可是那个女的愣是喜欢他,他也没办法。
说实话,我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但是,望着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女儿,我终于明白,这个时候的我,甚至连死的资格都没有的!泪干了,心冷了,我清楚,他心已变,再挽留也是枉然,不如就成全他吧,没了他,也见不得我就不能活。于是,我跟他说:“那好吧,咱们离婚吧。”我以为,他听到我这句话会喜形于色,但是,他的反应却让我意想不到。他问我,干吗非得离婚?他说他跟我说,是想让我接受她,并不是想抛弃我。他还说,他其实还爱着我,他爱我跟爱她是一样多的,他不是那种有了新欢就忘记旧爱的男人,她和我对他来说一样重要,一个都不能少。他说他是不会跟我离婚的,为了我为了孩子他都不会离婚,而且让我跟小孩在汕头住他也不放心,他要我过了年就跟他一起到广州去,我跟他跟她我们仨就住在一起……我听了简直傻了眼了,天底下还有这种事吗?别说我们现在是“一夫一妻”制的国度,就算是一夫多妻制,我想我也不会跟另一个女人住在一起。我当即就回绝他:“这是不可能的,有我就没有她,有她就没有我!”他可能是向那个女的传达了我的态度吧,她很快给我发来一条信息,说:“人生短短几十年,何必计较那么多,开心就好。”真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我估计他正月初三那天就是去了那个女的家里,据说她家就在潮阳。初八那天他就走了,两个人现在在广州是双栖双宿,俨然一对恩爱小情人。我婆婆几天前从广州回来,给我带来那个女的照片,从照片上看,我并不觉得她比我漂亮。不过从种种迹象分析,她和我老公应该是从我去年回汕头生孩子就已经同居了。我婆婆告诉我,她见过这个女的,还跟她说过话。我老公把那个女的带给我婆婆看,也是想让我婆婆接纳她。我婆婆说,那个女的跟我同龄,还是大学生,在那边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我婆婆当时就劝她:“你一个好好的女孩子,何愁找不到好人家,干吗要当‘第三者’呢?再说了,他又不是什么大老板,要钱没钱,要什么没什么,你跟他图的是啥呀?这种不光彩的角色,我相信你们家里人也不会支持你的。”没想到我婆婆的话还没说完,那个女的便抢话说:“你放心好了,我很爱他,只要能跟他在一起什么都不在乎,何况我父母也同意了。”这话一出,我婆婆当即瞠目结舌,她是相当传统的潮汕女性,哪里见过这么“前卫”的女人?在一番苦口婆心的规劝无效之后,我婆婆愤而打了那个女的一个巴掌,对我婆婆来说,“是可忍孰不可忍?”我老公见状忙把我婆婆拉开,并埋怨她给自己添乱。
我婆婆本来是想上广州做他儿子的思想工作,劝他跟那个女的分手的,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的灰,她说,看样子,他们俩已经“走火入魔”。我婆婆告诉我,她去那边看到他们俩住的房间乱七八糟,简直跟狗窝一样,那个女的什么也不会干,她真不清楚自己的儿子究竟看上那女的什么了?我在想,我老公那么迫切地想要我去跟他们住在一起,美其名曰是对我“不抛弃不放弃”,其实,是不是想让我做他们俩的保姆?他想得倒美,可是,他为什么就没有顾及我的感受?我跟他说了,你跟她爱干啥干啥去,我眼不见为净,不管怎么说,我是不会跟那个女的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我妈妈也跟我说了,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跟她住一起。值得欣慰的是,到目前为止,我公公婆婆始终站在我这一边,坚决不同意他跟那个女的,我公公甚至扬言,儿子如果敢跟那个女的在一起,他就要去登报声明跟他断绝父子关系!我倒是不希望他们父子关系闹得太僵,只有百般劝慰两位老人家。过几天是我公公60大寿,估计我老公应该回来给他爸爸祝寿的,我跟我公公婆婆说好了,到时候他回来,我们还是先对他好言相劝吧,不要逼他太急适得其反。但愿他能良心发现,回头是岸。
旁观者语 把“坏牙”拔掉
这个世上,大概没有一个男人是甘于一个女人的。只消有机会、有可能,莫不倾向左右逢源,左拥右抱,偎红倚翠,追花逐月;有了红玫瑰还想白玫瑰,得了白蛇也爱青蛇。但囿于法律、道德、舆论、良心、金钱……等等原因,有人是有贼心没贼胆,有人是有贼胆没闲钱,有胆又有钱的,大都心里有杆称,知道哪些见得光哪些见不得光,知道亏欠和补偿。而像这期专访中的男主角却不多见。家里娇妻爱女,外面“红颜知己”,尚且不满足,还想钗黛同堂,莺燕合一。这样,他在家里做了主,可以随兴之所至行事,享受二女的殷勤侍奉,操纵二女的喜怒哀乐;一三五,二四六,哪个稍欠情趣、稍有情绪,我就不给你“点灯”。多威风,一个封建时代的风流阔大爷跃然欲出。理由也很冠冕堂皇:“爱你和爱她一样多”,一个也不能少。———不过,“爱”很难公平分配的吧?男人真爱一个女人,哪有多余的心思分给别人?男女之间的缘分不可理喻,世上没有一对夫妻是心甘情愿地分开的,必然有些内在或外在的因素,有些腐烂和破坏,有些动摇。就如我们的牙齿,根深蒂固,人人都以为“恒牙”就是永恒。但若里头已蛀坏,虽看不见洞,仍感觉不对,还发出臭味,一点点甜酸苦辣都敏感而痛楚,只要有外力稍一碰,便会应声倒地土崩瓦解。羚儿,你害怕“拔牙”,怕痛,怕有缺陷,都可以理解,但讳疾忌医,强把“坏牙”留在口腔里又如何?不仅大疼小痛不断,还会影响味觉,让你一生也吃不出好味道。还不如择个好日子,把心一横,奋力挣脱,让它从此不再困扰,不再伤害。无奈?当然!否则何必要择好日子来冲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