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女人:听了大家讲了咱们国内跟台湾的一些做法,我们想请郭瑞香老师根据国际上的一些做法、现象,谈谈您的一些看法。
郭瑞香:刚才老师们都举了很多特别实在的例子,就我们日常生活里面可能经常可以听得到或者看得到,实际上对妇女的暴力,绝不仅仅是一个中国的问题,刚才我们代表的同胞也谈到了,我们其他的国家,其他的地区,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实际上暴力是一个非常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形式非常多样,刚才我们谈到了有性骚扰,有家庭暴力,有性暴力,有强奸还有其他种种形式,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包括人口拐卖、强迫卖淫,还有国际上在非洲一些国家的那种生殖器切割,另外还有一些,包括中国我们出生性别比失衡,女孩连出生的权力都没有,这都属于暴力,这全部都是那种暴力的不同形式。
因此从暴力本身来讲,我们为什么说它叫基于性别的暴力,就是因为它是在一种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发生的暴力行为,所以这个就相当于,比方家庭暴力里面我们老说把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都给它混为一谈,有一些是那种家庭的一些可能特别,双方没有觉得权力不均等的情况下出现的情况,和这种完全不平等的状态下出现的暴力行为混为一谈,这绝对不可以,因为实际上妇女的人身权力就是人权,怎么样护她的权力呢?国际上有很多的公约,各国政府也做出了非常多的承诺,无论是《消歧公约》,还是《北京行动纲领》,这里面都已经把明确的针对妇女的暴力作为最严重的对妇女人权的侵害,要求各国政府、社会团体和每一个个人从各自的角度出发,能够做出贡献,来消除这种暴力,消除对女性的这种不平等的歧视,和对她们发生的这种暴力行为。
这个我觉得已经成为一个国际的共识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多年的努力,有这么多人的参与,包括我们王老师,包括我们法律援助、警察、公安等等一些一系列的这种全球各个地方都在行动,我们觉得现在大的形势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如果我们不做具体的工作,我们也不可能让它自然消亡,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联合国方面我们的确也努力的在倡导各种各样形式的不同人群的努力,特别是男性怎么参与到消除暴力中来,因为刚才荣老师也说到了,如果单纯说让女性去提高意识,让女性去自我保护,那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男性没有这种平等的意识,没有非常相互尊重、互相平等相待的这种意识的话,实际上这种暴力是永远无法消除的。
从全球,无论是从立法还是从执法,我们都在尝试一些很好的这种实践,目前各种不同形式的暴力都已经被各国的政府所关注,家庭暴力作为最普遍和最不能容忍的暴力,这个确实引起了更多的关注,那是因为我们每三个妇女里面就有一个人经历过暴力,这种不同暴力的形式,实际上伤害了女性的自尊,更严重的说它是对社会的一种侵害,实际上是一个社会的毒瘤,这样的话它影响的是整个人类的和谐,因此从消除家庭暴力的角度来看,我们现在只谈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全球已经有125个国家有相关的对施暴人的处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80多个国家已经出台了专门的法律,现在中国也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非常实质性的阶段,进行10多年大家的倡导,我们现在终于看到了曙光,中国可能要出台一个《反家庭暴力法》。在这个法里面它会细到什么程度,怎么样能够让它具有可操作性,这个我非常同意刚才荣老师的说法,如果我们只是定一些条条框框那是不可执行的,里面你说了一些非常宏观的东西,它没有可操作性,你没有办法真正去实施,对于律师来讲,可能你没有办法为受害者辩护,给她更多的能够保护她权益的这种诉讼保护,对于一个公安,如果里面条文不够细的话,他出警,可能又觉得有些东西,没有法律严格规定让我这样做呀,万一我做了以后反而违反了相关的一些规定,那可能对他来讲,他说我为什么要做?所以等等这些,我们觉得中国的法律出台一定要有一个非常好的可操作的法律,能够让中国的消除在家庭内部的报了,形成一个非常可操作的框架,然后再有一些跟进的具体的解释。
另外我也想特别说一下,实际上无论是家暴还是其他形式的对妇女的暴力,最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说出来,一定要能够把这件事说出来以后,你才能够去获得帮助,媒体上的报道只是一个很小的部分,真正自己去申诉、去讨公道的那就更少了,所以像这种情况我们就觉得,怎么样能够鼓励女性让她说出来,说出来以后要能够知道我怎么去有很好的证据,去为我今后的维权能够有实证,另外就是有哪些法律,虽然现在还没出台相关的《反家暴法》,但是中国的《刑法》、《治安处罚条例》《妇女法》、《婚姻法》里面还是有一些条条框框,还有一些细则能够让我们对家暴的施暴者采取制裁的措施,这些东西一定要让她们知道,哪些法律可以保护我,还有就是很关键的,要让这些执法者让这些服务者,他们都能够很好的了解,他怎么样的去提供服务,因为这种服务他不能说法律条文就是这么写的,我就这样去做,而是里面有非常多的,包括你怎么样去疏导,包括你怎么样去沟通,在沟通的时候怎么样能够减少二次伤害,怎么样把希望的这种她的权力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保护,在她需要支持的时候庇护所在哪里,医生在哪儿,警察能不能及时到警,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有很好的一整套的服务网络在位,它才有可能真正的保护到女性受到伤害的这些受害者能够获得权益保护。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我觉得台湾的朋友在,我们也非常关注到了风险评估系统,我们每一个警察也好,还是包括受暴妇女自己都一定要懂得,我来判断一下我目前处在高危、中危还是低危,如果是高危的话,迅速就要有紧急的措施来采取,可能低危的也许可以做某种调解,但是实际上家庭暴力在很多情况下并不适宜做过多的调解,因为它的这种特性,实际上很难能够通过调解就能够解决这种家庭内部发生的暴力行为,所以我们觉得实际上无论是中国还是全球,我们在暴力方面有种种的实践,我们一定要有一些很好的互相借鉴,把国外很好的经验借鉴进来,把我们国内的经验能够介绍出去,这样的话实际上把全球的问题让我们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区,包括我们每一个国家,都能够把它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妇女人权的问题来解决它。
因为如果没有妇女的全面参与,如果没有妇女的人身安全,实际你就没有一个社会的和谐,更谈不上一个家庭的和谐,所以我觉得所有的这一切,从联合国方面我们的确很期待,我们应该有一个政府的问责制,政府有责任要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力,妇女的人权绝不可忽视,另外就是社会组织的参与,这个参与又是那种非常重要的力量。我们中国现在社工人员还是非常欠缺的部分,国际一些很好的经验我们要借鉴,还有就是我们每一个个体的参与,特别是男性的参与,我们呼吁男性能够更多的参与到消除对女性的暴力中来。
联合国也开展了一些很好的倡导活动,包括“HE FOR HER”,就是他为了她,怎么样来了解作为一个男性,我能够很好的为促进性别的平等和妇女这种权益的保护,做出我的一份贡献,因为实际上在前期,联合国区域里面做了一个项目,了解了一下男性的气质和性别暴力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国在内,是六个国家的一个调查,那个调查里面明确的发现,很多的男性,他认为他有权力跟女性发生性关系,然后他就觉得这是我的,我应该享有的这种权力,作为我是男性,这才凸现出我的男性气质。而且在家庭内部他根本不觉得说,家庭内部还有强奸问题,觉得这都是我理所当然的,因为我既然有一纸婚约,我随时随刻,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采取性行为,所以像这些东西,在中国有50%多的男性是持有这种态度的,而且在中国,在这种男性强奸行为的这种发生,年龄非常低龄化,当时研究表明是16岁到25岁之间,和50岁以上的男性是发生强奸最多的男性,这里面又凸现出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中国需要有很好的全面的性教育,让男性、女性都能够享有接受全面性教育的机会。
这样的话,能够相互尊重,建立起健康的两性关系,这样的话才能够有很好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和享受生活的那种每个人都享有的平等权益。因为实际上如果我们说到性关系的话,的确是,男性就总觉得,如果我去强迫一个女孩的时候,这才说明我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如果女孩你懂得太多的性,那你就一定不是个好女孩,就是这种双重标准就导致了女性更加脆弱,她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因为没有人告诉她,也没有人跟她,她自己也不好意思寻求这方面的知识,而男性觉得我自然该懂,我干吗要去学正规的知识?这样的话实际上性知识应该纳入到中国的中小学教程里面去,这样的话让他们不仅仅知道性别之间要相互尊重,同时要了解怎么样能够在性上相互尊重,能够了解怎么样能够很好的建立起非常好的这种两性关系,彼此尊重,非常好的彼此保护。
这样的话也可以减少这种不必要的伤害,特别是包括性侵,如果要是女孩子我不知道怎么保护我自己,在别人侵害我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是如果我掌握了一些知识,我就有了一些技巧,那我就可以逃避,或者我可以反抗,或者我有一些其他的措施,能避免这个事情继续发生,或者第一次我就给它制止住了,因此所有的这一切我觉得中国也好,全球也好,我们都在倡导,怎么样有很好的全面性教育的这种课程,能够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同时要建立起和谐的两性关系。
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只有彼此尊重,我们才能共同的分享,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很期待男性参与到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妇权的工作中来,我们只有携手共进,我们的社会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