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维毅:我想说的就是刚才主持人提的这个问题就是说,受害者不说出来,可能就会影响,使得犯罪分子他能够有恃无恐,得不到惩罚,所以他继续作案,所以说出来是应该的,但是我觉得从性别视角,从女权主义的看法,站在受害者的立场上说,首先我们得理解她为什么不说出来,如果我们找到了她不说出来的原因,我们才能够根据她这些原因,创造一个她能说出来的一些好的条件,这个问题其实弄不好,确实就容易对受害者形成二次伤害。
我举个例子,很多年前我们给河北省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做一个社会性别培训,就是干预家庭暴力的培训,当时他们就给我们提了一个例子,那几年在河北的某一个地方,三年之内,方圆15公里有三个人,有一个团伙,专门在中午农田休息,或者下午五六点都下工,地里没多少人,但是仍然有个别的单独妇女在干活的时候性侵,后来给抓住了,因为这个有点变态,他身上有受害妇女的内衣,结果后来晚上他们巡逻的,有一次他们做完案以后,在大街上被巡警给发现了,发现他们里头有女性的内衣,后来就破了案了,他后来也承认了。
因为他们作案,我就说三年之内方圆15公里,作案了八十多起还是一百多起,具体数字我忘了,很多,他们从来没有被抓到过,这个就是在偶尔的情况下巡警给破案了,他们也承认了几起,但是承认几起以后,就说我在哪天,在什么地方,我强奸了谁,比方他说了,警察按照他自己提供的自首的那个内容去调查,被害的妇女不承认,在《大河报》上写了一篇文章,警察特别失落,觉得这些受害妇女太没有法律意识了,哪怕你为了让别人不再受到性侵害你也应该说出来。
我们在培训班他们就提到这个例子,后来我也在网上把这个文章找到了,那我们就要讨论警察这种说法对不对?有人摇头了,为什么不对?
女观众:那个女的以后不要过日子了,风俗社会,那女的再也抬不起头来了,如果要离婚,有孩子,将来怎么办?
荣维毅:对,这个时候我们的传统文化认为,一个女人被遭到性侵,不是性侵者的耻辱,而是被性侵人的耻辱,那就是说不是害人者的犯罪分子的耻辱,而是被害者的耻辱,我们就是这样一种性别文化,强奸文化,所以导致了怎么样呢?就不能说出来,吕孝权律师他们做的辽宁营口的那几个嫖宿幼女罪的受害的孩子,那她们也是嘛,就觉得她坏;还有湖南那个孩子的案子,就她妈妈叫什么来着,就是上访…
网易女人:唐慧吗?
荣维毅:对,唐慧,她的女儿被性侵,也说她那个女儿不好,就这样一种强奸文化,这样一种强奸逻辑,那么谁敢说呀?所以不能说。那我们怎么做呢?我们一般在培训学校我就说,首先要理解被害人,她愿意说就说,她不愿意说那我们能理解她为什么不愿意说,然后我们怎么给她创造一个她能够说出来的条件,那你说你在调查的时候,是不是一条龙服务,你不能让她今天在警察面前说,在法官面前又说,然后在庭审的时候又说,让她不断地说,那不行。
香港的风雨兰就是对强奸妇女救助中心,他们完全保密,一条龙服务,当他们接到一个性侵的案子以后,这个案子马上他就通知警察,我在问的时候警察在旁边就听了,就录音了,而且我就整个一个房间还有一个,那个叫什么?医疗的检查,就是伤情鉴定,都是一条龙服务,然后问你愿不愿意报案?我不愿意报案,我怕暴露,我怕报复,那好,你不报案,但是我把这些东西给你留着,将来如果你想报案,你就不用再重复去说你的这件事,你这已经什么都留下了,包括伤情鉴定,包括你的陈述都有了,我现在想报案,行,那你报案,庭审的时候你要去起诉那个强奸的时候,我也不用重说,因为这都有录音了,风雨兰的救助中心这样一种模式,就使得人们可以放心的报案,所以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尊重妇女的选择,一方面让她报案的话,我们就要给她创造条件,另外还有公众宣传、公众教育,对受害人的家长的教育,比如说曾经有过,我经常爱讲这个例子,当时报纸有个讨论,河南一个女大学生她被强奸了以后,她有自主意识,她报案了,她报案了以后她们家人就说,你不嫌寒碜我们还嫌寒碜呢,觉得女儿被人强奸了,我的脸上都不好看,家人都责备她,然后记者就问当地的公安局长,说如果你的女儿被强奸了你报案吗?公安局长说我也不报案。
就是你不可能让她报案。一个性侵的女孩,结果因为她遭到性侵,报了案被曝光了以后,这孩子连学都上不了了,包括海南的那个报上登的教师带着(小学生)开房案,那些小学生都没地上学去了,人家就觉得这孩子不好,所以我就觉得我们怎么来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