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期话题 - |
| 专家解答:怎样收养灾后孤儿? |
地震的余波渐渐平息,逝去的亲人却再不回来,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失去了家园。这一场浩劫我们有目共睹,感同身受,祖国各地的人们纷纷表示,愿意收养这次灾难中幸存的孤儿,给他们一个新家,慰藉这些稚嫩的心灵,据反映,相关部门的收养热线整日繁忙。
四川省初步统计有孤儿4000多名,据网易女人网络调查,96%的网易网友愿意收养他们(点击查看调查结果>>)。然而,心理专家提醒大家,孤儿收养,不是仅凭一腔热血和一时热情。让孩子健康地成长是五年、十年、二十年需要坚持的事情,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收养这些孤儿。想要收养孤儿的人们应该怎样衡量自己的条件是否适合?如何才能真正温暖遭受巨大创痛的孩子的心?如何让他们重获家庭的安全与幸福感?5月26日专家在线,我们邀请了心理专家贾晓明,法律专家刘单单,和《心理月刊》执行主编王珲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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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问答 |Revi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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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认养孩子有什么建议?
还有网友问,他们想几个朋友一起认养一个孩子。认养也是跟收养不一样的,是另外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大家也讨论得比较多,你们有一些什么建议没有。认养是长期固定的对一个孩子,几个人实行一些经济方面的支持。
贾晓明:
这里面提到的是另外的问题,法律上不知道有没有规定。就是国外有一个叫做第六人资助。国际上有一个研究,一个人我们俩之间完全不认识,但是大概经过五个人以后,我们好象可以找到之间的连接了。他第六人的意思,就是跨过五个人,找到第六个人才能找到那种关系。相对来讲,就是匿名的资助。这种援助最重要的意义就是应该不求回报的,这才叫真正的慈善。刚才那个好象说明确资助一个人,你们建立一个关系,这种关系更多是经济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资助人其实是有期待的,当然我们能理解,做这种事情,肯定要满足自己部分的需要。但这种行为本身具有慈善意味的话,真正的慈善精神不应该想回报。这当中的心理落差,可能是有前提的,你做这个事情的时候,要想好了,我为什么要做,我的期望是什么样的。那个孩子以后对他们的态度如何,能不能跟他们保持联系。包括以后长大了工作了,等等,都应该做好心里准备。
二、收养的孩子要不要改名?
有的网友问到问题,说孩子的名字要不要改的问题。比如0—3岁的孩子,叫什么都没有办法查证了,这时候给他起一个名字是非常合适的。但是有一些已经长大了,已经知道自己叫什么了。那这个收养的家庭,会希望改他的名字。你们会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贾晓明:
我们应该尊重小孩子的意见。因为我们很多临床的经验和研究发觉,还不是这种领养,包括离婚以后,再婚小孩随过去以后,改不改姓的问题。特别有意思的,平常还没觉着,今天上课一点名,人家说你的姓怎么不一样了?这里面,他们并不愿意暴露自己可能是丧亲的孩子或者离异的孩子。如果改姓的话,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比如他原来有一个姓,他现在又随这个父母的姓。有这样的情况。还有一种情况,他改了,没有这个好奇了,就是刚才我们谈了认同感。最重要的,给他改之前,不管他多大,一定要跟他讲。小孩在这方面还是可以交流的,给他讲他听得懂的的话,这样改了会什么样子,别人会怎么想。最重要的是小孩受伤以后,他有没有心理准备。
三、自己的孩子已经大了,可以再收养一个吗?
他自己的孩子已经十多岁了,他想再收养一个年龄非常小的,比如两岁左右的,这样的一种,你们会有什么建议?就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和收养孩子之间的年龄差距非常的大。
施琪嘉:
对孩子来说,十岁,甚至再大一点还好,如果再小一点,孩子的嫉妒心非常强。他希望父母所有的爱都在他身上。从历史上来看,中国有非常多的兄弟、姐妹在一起,家庭之中有这种竞争的话,能够使人格互相有距离感,有产生互相帮助的感觉。但是我们国内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国策的影响,独生孩子,千万宠爱于一身的那种感觉。这时候再来一个竞争对象,甚至我们说跟父母亲竞争爱的这种情敌,有时候对他的打击是非常致命性的。这是我们要注意的。对于十岁来说,这个年龄已经是明白事理的年龄了。如果在家庭成长是特别自恋,特别自我为中心的成长方式长大的孩子,对其他的孩子会有嫉妒、攻击的心态在里面。
我刚才比较强调他的竞争、嫉妒感,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是他必须要有这种对抗、竞争、反响的感觉。比如非常强的攻击心、特别的自恋,过不了这一关,要把他至于死地。另外的嫉妒,是非常健康的嫉妒。他能够耐受嫉妒、焦虑,同时他能够分享,同时能够摆脱父母亲对自己爱的这种控制。因为有的孩子离不开父母亲,因为他害怕父母亲离开他以后,他会受到伤害。第二点,刚才贾老师讲的,多大的差距比较适合。我觉得考虑不同年龄心理特征的情况下,关键还是看父母亲的态度。如何对孩子之间的争斗、嫉妒进行处理,父母亲的态度非常的重要。不管你这个孩子有打闹、嫉妒、竞争等等,如果两个孩子都感觉父母亲没有抛弃自己非常爱自己,他们能过这一关。如果父母亲表现有差异的话,孩子都会很敏感。其实两个孩子都会受到这种伤害。所以我认为这最重要。
我觉得强调亲生和不亲生,就是给自己下了一个套子。我觉得在领养父母亲,在领养之前,自己要做很好的心理方面的咨询,我领养的动机是什么,以后碰到领养的孩子,出现了要寻找自己亲生父母亲,会怎么办?我觉得基本的心态,他不要试图去替代他的亲生父母亲,因为你的角色就是养父母。你要做的,是要跟父母亲一样做得足够好。
四、同性恋可以收养孤儿吗?
我们这里还有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就是同性恋人群想要收养。因为这也涉及到社会繁衍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国外的分歧就非常大,主要的争议就是关于性别认同的问题。他们既然提了,我想问问你们。你们会赞同吗?有什么意见?
施琪嘉:
我觉得同性恋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只不过在社会中比较少,所以当然他们有权利为人父、为人母,甚至在国外有结婚的法律,就是从收养动机来说,有足够的爱,并且组建一个家庭,和自己爱的人有一个孩子,这还是蛮好的一件事。当然从分类来看,还是有一部分在我的临床工作中同性恋的人他是有他的原因的。比如他年幼时成长的环境,使他发生了性别角色的混乱。另外,可能还有很少一部分人,还有很多的一些,比如拿一类病人来说,小时候很受虐待,家庭的照顾系统不稳定,这个时候会出现性别角色的错乱。这一部分是我们觉得要注意的,就是他本身存在着精神方面的问题。这不是我说的大部分同性恋的问题,但是有一部分在临床上看是有这部分,就是刚才所说的法律上规定的,精神上有这方面问题的,我们要特殊考虑的。其实要从法律上来说,法律上可能行不通。因为同性恋按照我们国家还没有组建家庭的法律。
五、单身的人适合收养孤儿吗?
还有一些独身的单身女性,这次也提出了这样的想法。你们考虑,因为作为一个单身女性来说,她其实本身遇到的生活方面的挑战就蛮多的,这样的适合收养吗?
贾晓明 :
这个话题很有意思,会延伸到很多方面。先说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单亲的抚养问题,其实这是我们一直谈的话题。实际上我们就很多离婚率很高以后,有很多单亲的家庭。我们现在很多单身的女性,想要一个孩子,其实就是单亲的抚养问题。其实好不好也不能光从个案看。做了很多的研究,从研究来讲,相对来说,父母关系比较好,整个家庭相对比较稳定的话,肯定孩子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生长环境。刚才讲了认同,整个环境,父母他有各自的角色,他有特殊的需要。我们曾经做了研究,研究单亲的父母领养孩子性别角色发展的问题。比如我们想象,一个妈妈养一个儿子,我们觉得缺失父亲的话,男性的发展,社会认同怎么办?如果女儿的话,他跟男性的交往怎么办?因为很多部分,她是从家庭开始的。这牵涉到心理发展过程当中的微妙的东西。当然社会发展以后,单亲的父亲、母亲,虽然离异以后,另外一方同样可以领养孩子。但是这样单亲的领养,一开始就存在这种缺失。除了他个人抚养会比两个人抚养比较困难以外,还有其他的因素都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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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心理专家 |Expe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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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晓明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高校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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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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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琪嘉
医学博士、高级心理督导师
武汉市心理医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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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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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单单
网易法律部高级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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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宾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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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珲
《心理月刊》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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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时间:08年5月26日 星期一 14:3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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