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司法部长史良主持落实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也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所制定的第一部大法。
“许多所谓进步同志,喜新厌旧,随意就抛弃老家的‘黄脸婆’,与年轻漂亮的城市进步知识女性结婚。”1950年,热门剧情这样诉说当年的怪现象。
更糟糕的是,1948年史良等从土改一线归来,带回的调查结果触目惊心:有些地方统治妇女,不准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富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
1949年3月23日,100辆卡车和20辆吉普车,从河北西柏坡农村开往古都北平,其中,妇女运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携带一份重要文件,那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的草案初稿,经过政协会议两次讨论和修改,1950年的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出炉。
《婚姻法》一举“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一张张政府颁发的婚姻证,用法律的形式赋予妇女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的妇女终于和男子一样,拥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
“淡施脂粉的史良,身着白哔叽西服套裙,脚穿白色麂皮高跟凉鞋,飘然而至。”这位上海美女律师出任了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长……[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