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轮奸案被告律师大放厥词:“受害者应受责备 乘公交太晚不自重”
据英国媒体1月10日报道,印度公交轮奸案嫌犯的辩护律师日前称,23岁的女大学生应该受到责备,她不应该那么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男友对案件的发生也有责任。【查看新闻】
发生在2012年12月16日的黑公交强奸案震撼了印度全国,在各大城市引发了大规模抗议,示威者和受害者家人都要求政府判处凶犯死刑。新德里警方则于当天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长达千页的起诉书,控告六名被告中的五名成年人犯有谋杀、强奸和绑架罪。如果法院认定上述罪名成立,这几人将面临死刑。
被告律师:真正受人尊敬的女士,连黑社会都不敢碰
而这名大放厥词的律师叫马诺哈尔·夏尔玛,他代表的三名当事人分别是公交车司机拉姆·辛格、拉姆的兄弟穆克什以及一名工人,他们被控犯有强奸、谋杀和绑架等罪名。夏尔玛表示他要为自己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夏尔玛接受采访时说:“无论是谁犯了弥天大罪都应该受到惩罚,不过我的当事人并不是罪魁祸首。”他宣称,本案的受害者应该为案件的发生负责。“两名受害者不应该在那么晚乘坐公共交通”,而受害女生的男朋友作为一个男人,则没有尽到保护自己女朋友的责任。
他甚至还暗示,受害者那么晚乘坐公交车是一种不自重的行为。他说:“直到今天,自己从未看到一位受人尊敬的女士遭遇强暴,即使黑社会成员都不会触碰这样的女士。”
对于夏尔玛的言论,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晨报》评论称,此番言论代表了印度社会对女性的偏见。不少国际媒体说,这可能引发更大的怒火。
态度:被强奸任何时候都不是女人的错,律师言论太荒谬
网友“罗赛迩”:“被性侵的女人是自己有问题”论调极其可怕,完全弄错了该去教育的人群。身边很多朋友作为女孩子从小就被灌输着性羞耻观点,小心翼翼却仍不免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被骚扰,很多人小学时就有遇到色狼的经历,包括我(穿着夹克长裤头发乱蓬蓬更没有胸部的怕得要死的小丫头)——请问我们到底错在何处?
网友“时光机回来了”:“我的短裙不是邀请”,男人一厢情愿地坚持认为那就是邀请,是挑逗,甚至是同意被侵犯——可谁会真的同意自己被侵犯呢?性自主并不表示我们允许自己遭受暴力……享受性并不等于招徕性侵犯。甚至,穿少点儿可能只是为了凉快、舒服、自在,压根和性无关。
我的短裙不是性邀请,女人说“NO”时请尊重
2012年6月20日晚上,上海地铁官方微博“上海地铁二运”发布一则微博提醒女性勿穿着暴露,随即引发网络论战。6月24日上午,两名年轻女子在上海地铁二号线手持“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要清凉不要色狼”纸板,表达抗议——
而此前的2011年1月,加拿大警官迈克尔·萨古蒂尼在多伦多奥斯古德法学院进行健康和安全讲座时说:“女人如果不想被强奸,就不要穿得像个荡妇”。此言一出,引发世界多国女性的愤怒。荡妇游行(slutwalk)于2011年4月3日在加拿大多伦多最先发起,很快席卷全球:美国,澳洲,韩国,印度……全球的女性都陆续加入到这次女权运动中。
延伸:G20峰会国妇女地位排名,印度居末位
“在印度,妇女和女孩仍被当作财产来贩卖,10岁就得结婚,因为财产分割的争执而被活活烧死,年轻的女孩则会受到驯奴般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