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美剧《欲望都市》,到中国热播影视剧《男人帮》《失恋33天》《我可能不会爱你》《我爱男闺蜜》,“男闺密”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也拥有知心、贴心、超越性别界限的“男闺密”。近日,某媒体上刊登的一篇文章称,“‘男闺密’,说白了就是婚外性伴侣。”此言一出,舆论哗然。究竟“男闺密”是不是婚外性伴侣?男女之间,能不能成为“闺密”?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异性“闺密”这种关系?本期,我们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对“男闺密”污名化是对女性的规训
■ 莫兰
在“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等对女性的规训早已被扔进故纸堆的今天,读完关于“男闺密”等于婚外性伴侣一文,笔者的眼前浮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位翘着小辫儿的前朝遗老正站在散发着一股酸腐味儿的老宅子里,声色俱厉地训诫女眷。只可惜,站在他面前的,已不是缠着小脚、垂手恭立诵读女德篇的旧时代女性。
作者由“闺密”想到了“闺房”,进而推导出“男闺密”就是“可随时陪床的异性朋友”,深得鲁迅先生笔下那些“一看见短袖衫,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最后想到了私生子的“道学家”们的“真传”。仅凭字面之意便恶意地将“男闺密”等同于婚外性伴侣,这种污名化“男闺密”的行为体现了父权对不合男权规范的女性的规训。
这种规训暗藏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男性天生对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宗教、教育、军事等领域的话题更感兴趣,拥有着权威。而女性天生“头发长,见识短”,除了讨论性问题之外,不可能对男性感兴趣的话题发表任何有见地的意见。因此,她们与男性在一起时,除了性吸引力之外,毫无可以吸引对方的魅力,只可能是性伴侣的关系,而不能是其他。
另一方面,女性结了婚就成了夫家的私产,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必须臣服于丈夫,以夫为纲,与世界隔绝开来,不得接触其他异性,以确保男方整个家族的荣誉清白。
作者特别强调:“一些女性尤其已婚者,张口闭口谈论‘男闺密’,惹得男友、配偶及公公、婆婆大光其火。”这暴露了作者极度的男权思想。作为男方家族的长辈和父权权威的代表,公公、婆婆之所以勃然大怒,根子就在于认为儿媳妇谈论“男闺密”的行为令男方整个家族蒙羞。仅仅嘴上谈论,便已十恶不赦,如若真的结交了“男闺密”,那还了得?!
父权对女性严格规训,但对男性却异常宽容。
在全球,每年有5000名女性由于“失贞”或“不检点”令家族蒙羞而死于荣誉谋杀。她们因为被强奸、被怀疑通奸、打扮时髦举止轻浮、拒绝被指定的婚姻、想要离婚等原因,被自己的男性血亲亲手杀死,以达到“挽回家族荣誉”的目的。然而,男性却根本不存在“失贞”或“不检点”的问题,相反,拥有性资源越多,越引以为傲——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有红颜知己,证明“有魅力”;情人多,说明“有本事,玩得转,善管理”。这种双重标准的背后,是极度的性别不平等。
已婚女性在婚姻中的处境本来就已经很困难。由于为家庭投入太多,大部分人都将自己的事业压缩至最少,把爱好置于次要地位,一心望夫成龙。在精神上,她们往往以丈夫和孩子为中心,与朋友联系渐渐稀少,不少人都以丈夫的社交圈为自己的社交圈,没有时间培养自己的兴趣和爱好,生活内容贫乏。“‘男闺密’就是婚外性伴侣”的恫吓更会将她们牢牢地困囿于家庭中,不敢拓展自己的社交圈,不敢有自己的个人生活。这又反过来印证了“你们女性就是没见识”的刻板偏见。一边愚化女性,一边又指责女性天生就是愚昧——这样的恶性循环正是父权的阴谋。
从对“男闺密”污名化一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今社会,父权制文化影响下的思想精英虽然不敢再公开说女性是天生的二等公民,但是,性别歧视的话语和观念还远远没有退出公共话语的舞台,而且变得越来越隐蔽,不易被察觉。故而,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还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我们任重而道远。
勿用单极思维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