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布会举行。会上发布了近两年来全市妇女维权的10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全市首例家教老师强奸猥亵学生而被宣告从业禁止的典型案例等。
此次会议由北京市妇联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记者注意到,会上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中,既有全市首例家教老师强奸猥亵学生而被宣告从业禁止的典型案例,也有全市首例依法撤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指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典型案例,还有依法惩处校园欺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等,具有鲜明的典型性。
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活动是继2016年北京市首次发布全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后的第二次发布,参与案例发布的单位不断扩展,包括法院、检察院、人力社保、律师、妇联等方方面面。“这次活动,是深入挖掘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好案例、好典型、好经验,宣传维权成效,倡导全社会形成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实效的重要工作方法。”该负责人说。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至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9133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372件,有力地保护了本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全市市、区两级共建立了17家法律援助中心,并成立专门的妇女民非法律援助机构等。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对于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法律援助审查期限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今后将号召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投入妇儿维权工作,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上述负责人说。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适当延伸检察职能,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对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虽不构成犯罪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尽量防止出现“小错不管导致大错”的情况。
典型案例
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邹某(男)作为王某(女)的家教老师,?利用给王某辅导功课之机,多次在自己家中或王某家中对未成年人王某进行猥亵,并且强行发生性关系。
一审法院判决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禁止被告人邹某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五年。邹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是北京市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