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被曝靠“陪睡”赚进7亿人民币后,章子怡即委托律师发起跨国诉讼。历时19个月,继今年11月在香港胜诉后,章子怡状告美国某网站诽谤的跨国案件,也于美国洛杉矶当地时间2013年12月14日宣布胜诉,被告网站也从今日开始刊登了道歉声明。在这封道歉信中,美国某网站承认刊载了一系列关于章子怡的负面失实报道。查看新闻>

媒体不顾职业操守炒作花边新闻从不罕见

  2012年5月,美国某网站发布报道,称明星章子怡靠“陪睡”赚了7亿人民币,并因此被调查等,随后被香港《苹果日报》转载,一时引起众多关注。许多娱乐新闻都没有确凿的信息来源,但媒体为吸引眼球往往不核实即登载,而由于起诉成本的高昂,当事人往往忍气吞声。但章子怡却迅速高调地给予回应,立即聘请律师在境外提起诉讼。到目前为止,此次维权取得了较圆满的结果。2013年11月29日,章子怡控告苹果日报、壹周刊的案件在香港胜诉;2013年12月14日,被章子怡控告的美国网站正式登文致歉,双方达成了和解。

    媒体不顾职业操守,为吸引眼球而赢得商业利润,往往不经核实就随意发表报道,炒作女明星的各种花边新闻,这从来就不罕见。早在女明星阮玲玉自杀时,鲁迅先生就曾撰文谈过此问题:“社会新闻……有一点坏习气,是偏要加上些描写……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豆蔻年华,玲珑可爱’。一个女孩儿跑掉了,自奔或被诱还不可知,才子就断定道,‘小姑独宿,不惯无郎’……一个村妇再醮了两回,原是穷乡僻壤的常事,一到才子的笔下,就又赐以大字的题目道,‘奇淫不减武则天’……这些轻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约是并无什么影响的……但对于一个智识者,尤其是对于一个出到社会上了的女性,却足够使她受伤。”详细>

媒体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言论责任,否则就会受到处罚

  当然现在时代变了,女明星的地位逐渐上升,与旧时代的优伶不可同日而语。她们也不再逆来顺受,章子怡的成功起诉就证明了这一点,媒体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言论责任,否则就会受到处罚,也会招致公众非议。但此案同时也暴露了两个问题:一是名女人的性常被媒体污名和恶意消费,但如果不涉及造假,就很难处理,比如只是负面评价,尽管它给当事人带来的危害可能同等严重;二是这并非名女人才会遇到的问题,如今只要女性稍微穿得光鲜些,手上有两个闲钱,就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议论她是否被包养了,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详细>

文化氛围不改变,就无法改变女性被污名的大环境

   这种将女性视为性玩物的普遍意识正是导致章子怡们被诋毁的根源,而由它们催生出来的、能伤人于无形的流言大多起于无名且难以窥伺其传播途径,从而不可能被处罚。其实针对女性的流言乃至诽谤言论之所以能存在,是基于这样的逻辑与现实:女性在整个社会中处于弱势,女性只能通过出卖性来获得其他社会资源,性交易中的女性是没有人格尊严的……。尽管某些精英女性可以通过诉讼来获得有限胜利,对污名自己的言论进行追究,迫使部分媒体自律、规范言行,但这种文化氛围和社会结构一天不改变,也就无力从根本上改变女性被污名的大环境。详细>

拓展维权途径,章子怡的胜诉才会不只是个案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只有当社会平等和公正得到普遍实现,维权途径进一步拓展并切实赋权于底层民众;公民的性别意识充分提升、对性的认知更为全面和理性,从而成为真正的智者之后,女性的性才有可能成为她们可自主决定的、给自身带来快乐和权益的资源,而不再是被伤害和利用、被侮辱和诋毁的工具性存在。也只有到了那一步,章子怡的胜诉才会不只是个案,不再需要高昂的成本才能实现,而只须诉诸于逐渐被公众和媒体普遍认知到的常识即可。让我们一起来为这一天努力,因为它与我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详细>

陈亚亚

陈亚亚

上海社科院文学所研究人员,性别平等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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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7亿陪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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